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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的确定

     

    1. 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移送使用的数量;

     

    3.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应税消费品的数量;

     

    4.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的进口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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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发网址:https://www.fenl161.com/sh/gongsizhuce/2045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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