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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约定履行期限之债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计算。

     

    2)未约定履行期限之债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提出履行要求之日开始计算;债权人给予对方宽限期的,自该宽限期届满之日开始计算。

     

    3)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4)附条件之债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条件成就之日起计算;附期限之债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期限届至之日起计算。

     

    5)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事实和加害人之时计算。其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势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6)不作为义务之债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作为之日开始计算。

     

    7)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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