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不予征税项目:
①独生子女补贴。
②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③托儿补助费
④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⑤外国来华留学生,领取的生活津贴费、奖学金,不属于工资、薪金范畴,不征税
b.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c.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运营运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
2)劳务报酬所得
a.非独立个人劳动(任职雇用):“工资、薪金所得”
b.独立和人劳动(非任职雇用):“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经营所得,是指:
a.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提示:个体工商户以企业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b.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c.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d.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注意:①个人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的所得,按“经营所得”项目计算征税
②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以及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③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其他各项应税所得,应分别按照其他应税项目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注意:
a.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税
b.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企业的上述支出不允许在所得税前除
c.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7)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注意:个人取得的财产转租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
a.股票转让所得:目前对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b.量化资产股份转让
9)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票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易分网看到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