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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的本质是一种合意,合同的成立就是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达成合意。借款合同的成立就需要双方达成借贷的合意,即自双方签订书面合同或者达成口头协议时成立。


    但借贷合同的成立并不意味合同已经生效,根据《合同法》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也就是说,如果一方认为是构成借款合同等,相应的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都可以用证明成借款合同的有效。


    同时,双方达成借贷合意也意味着,如果一方在另一方未表示借钱的情况下,主动以转账、发红包等方式给予其金钱的,不构成借款,只能认定赠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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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发网址:https://www.fenl161.com/tj/lvshi/2038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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