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应如何办 理领事认&证?
答:我国内地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送国外使用前,一般应先由认&证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外国驻华领馆领区内省级外事办公室办 理领事认&证,再由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馆或领馆办 理领事认&证。
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只办 理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可以吗?
答:不可以。因为外国驻华使领馆不掌握我国国内公证&书或其他文书出证机构的签字或印章备案,难以核实文书真伪,所以要求文书必须先经认&证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办认&证,而后外国驻华使领馆再确认认&证处或地方外办的印章、签字属实。
您的哪些文书需在外交部领事司办 理领事认&证?
送往国外使用的,在地方外办认&证范围之外的,涉外公证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及其有关分会、中国伊斯兰协会出具的涉外公证&书、相关证明及单据等。
还在为办理巴西SGS领馆盖章而苦恼?办理热线: 王先生(专业办理巴西SGS领馆盖章经验,加签时间快,服务优!广东省内可支持货到付款!)
王先生 手机 15914031170 QQ 251367380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易分网看到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