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2. 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3.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4. 职工基本社会保险
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5. 补充社会保险
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易分网看到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