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收入都应该相应交税,交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但也有例外,企业从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具有专项用途的不征税财政性资金,符合无偿性、直接取得资产及非投入资本的特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补助》,应作为补助处理。
从县级以上各级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1.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
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3.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哪些财政补贴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减免是指国家运用税收经济杠杆,为鼓励和扶持企业或某些特殊行业的发展而采取的一项灵活调节措施。企业所得税条例原则规定了两项减免税优惠,一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企业需要照顾和鼓励的,经省级批准,可以实行定期减税或免税;二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减税免税的企业,依照规定执行。对税制改革以前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中,属于政策性强,影响面大,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安定的。23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易分网看到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