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划分的基本标准是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的大小;在销售额不能达到规定标准的,符合资格条件的,也可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一)基本认定标准——销售规模的金额标准
原增值税业务——销售、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认定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含)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含)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
营改增”业务——应税服务的认定标准
资格条件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2)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易分网看到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