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司做账专票抵扣联丢失怎么办?
发票丢失在财务人员的工作中经常见到,发票丢失怎么处理。在企业财务日常工作中常见到增值税发票“抵扣联”认证前或认证后丢失了,或者增值税“发票联”丢失了,更有甚者增值税“发票联”、“抵扣联”都丢失了。那么上海公司做账专票抵扣联丢失怎么办?
一、公司专票抵扣联丢失怎么办?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专用发票抵扣联无法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二、增值税发票联丢失,抵扣联还在,该怎么处理?
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三、发票抵扣联财务已经抵扣,但是发票联丢失,怎么办?
发票抵扣联财务已经抵扣,但是发票联丢失时是不要紧的,可以用抵扣联复印件入账和备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四、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丢失,是否可以直接作废?
不要作废,因为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二十条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才可以满足发票作废条件: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现在是你的专用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丢失,无法在开票的当月收回,已经不能作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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