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权是指商标权人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专有使用核准注册的商标,取得合法利益的权利。我们知道商标这个词相信大家不会感到陌生,有了这个东西就意味着所生产出来的东西是独一|无二的,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商标使用如果进出口的话需要去备案的吗?
一、商标使用权进出口需要备案吗?
这个是肯定要依据法定程序到商标局进行备案的,您可以找代理机构进行办理,现在是电子发文,基本半个月到一个月就能拿到结果。
依照《商标法》第40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43条的有关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应当自商标使用许可全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将合同副本由许可人报送商标局备案。
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其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被许可人需要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二、商标使用权办理需交材料
1.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
2.《商标注册证》复印件、许可与被许可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各2份。
3.《商标代理委托书》(单位需加盖公章)2份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2份。
三、商标使用权附加价值
商标使用权附加价值的产生过程分为四个阶段:
1.标识普通产品和服务的商标的使用权没有附加价值。在这一阶段, 商标权只可能有一般价值。
2. 购买者可以在同种产品或服务市场上观察到不同品牌之间功能上的差别。购买者会根据这种差别来选择产品, 这时商标使用权开始表现出来了附加价值, 这种附加价值是与产品或服务上的这些 “功能” 相联系的。
3.各种商标所标识的产品之间出现了风格上的不同, 这样就满足了购买者的更多的精神上的需求, 这时商标使用权的附加价值也就随之而提高了, 所表现出来的附加价值不只是功能上的,还有精神上的。
4.在达到风格型水平后, 如果生产经营者仍不断创造, 始终使其商标保持吸引力, 并使这一商标的风格得以延续, 使购买者逐渐对这一商标形成了永|久的忠诚和信赖, 则该商标的附加价值就会进一步提高, 这种商标称为潜力型商标。此时的商标附加价值表明了产品和服务的一贯水平, 而且还可以赋予该商品名下的新产品同样的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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