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会计假设
财务会计中的会计假设公认为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四项。在成本会计中同样存在这四项假设,只是在具体内容及其影响对象上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对此不再赘述。值得提出的是,在成本会计中应建立“公正分配”假设。
费用的分配是成本会计中普遍的问题之一,其分配的公正性直接关系到成本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所谓公正,是指在间接费用分配标准的选择上,应选择与所分配费用的高低密切的标准,要求尽可能减少主观因素的影响,保持分配方法的合理性。然而,分配标准与分配方法毕竟是通过人确定的,所谓公正只是一种相对的概念,是主观假设,也是成本会计陈报会计信息的一项基本前提。
在这一前提下,才会产生和存在一系列间接费用的分配方法,如外购材料、外购燃料费用分配的消耗数量(长度、重量、体积、容积、面积等)比例法、定额消耗量比例法等,制造费用分配的生产工人工资比例法、生产工人工时比例法、机器工作小时比例法、直接成本比例法等。此外,辅助生产费用的分配、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与在产品之间的分配等,都隐含着公正分配的假设。
成本会计原则
为了规范成本会计工作,为成本会计信息的提供确定依据,应建立成本会计的一般原则。财务会计中的十二项会计原则,大部分适用于成本会计,并表现出成本会计的特色,如客观性原则、相关性原则、一贯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明晰性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谨慎性原则、历史成本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重要性原则等。
此外,成本会计中费用成本的确认与计量具有很强的政策性,要求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应建立合法性原则;在公正分配前提下,应建立合理性原则。前者指成本会计核算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划分计入本期损益与非本期损益、计入产品成本与非产品成本等界限,严格遵守成本开支范围;后者是指费用的分配应力求公正、合理,分配标准符合受益性原则。
由于成本会计是一种对内服务为主的会计分支,不存在企业间的横向比较,因而不存在可比性原则。其次,成本会计的核心在于成本费用的计量,不在于损益的确认,因而不存在配比性原则。25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易分网看到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