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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海淀区催收公司海淀催收公司讲解借款时未约定利息怎么处理

      2019-04-06 22:59:20发布,长期有效,9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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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依据最高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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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些借款的时候,债权人与债务人可能会忘了约定利息,而到了还款期限就会因为借款利息而产生纠纷。于是很多人都想知道借款时未约定利息怎么处理,律师365小编整理了相关文章,马上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借款时未约定利息怎么处理

    我国《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这里的“不支付利息”是指在约定期限内或无约定期限时,借款权利人催告并主张利息前,借款不支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9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按照上述规定,定期无息贷款逾期还款出借人没有主张利息,或不定期无息借贷虽已催告但未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利息,反之,则应支付逾期还款利息。

    借款时未约定利息怎么处理.jpg

    二、借款利息怎么约定?

    个人借款属于民间借贷的一部分。一般来说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借款协议中关于利息的约定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括利率本数),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既然利息约定要合法,那么该怎样约定个人借款利息呢?个人借款利息在民间借贷纠纷中,最容易导致借贷双方产生矛盾。对此,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

    1、借款人和出借人可以约定无息借贷。

    2、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但都不能证明的,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3、借贷双方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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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如果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法院不保护超出部分。借款人支付超出规定的利息后又起诉主张返还的,法院予以支持。

    从上文的介绍中我们可以知道,要是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对利息约定不明的,那么就视为他们之间的是无息借贷关系。但要是超过还款日期或经催告后仍不归还的,则可以主张逾期利息。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易分网看到的,谢谢!

    首发网址:https://www.fenl161.com/bj/lvshi/1408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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