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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讨债公司为您讲解讨债找不到人怎么办?

      2019-02-23 10:24:02发布,长期有效,18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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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社会,由于经济和网络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多数人选择借钱去发展自己的事业,但是由于资金和经济的不稳定性,有的人没有获得利益,反而钱被赔光了。而且世界是无限大的,有的人消失的无影无踪。那么讨债找不到人怎么办呢?为您解答。

    一、找不到欠款人怎么办

    (一)审查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关系到债权人能否向欠款人的配偶主张债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夫妻双方对该债务有约定,并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或者欠款人在借钱时声明是个人财产的例外。

    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因此如果该欠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债权。

    (二)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为消除因自然人长期下落不明所造成的不利影响,法律通过设立宣告失踪制度,通过宣告下落不明人为失踪人,并为其设立财产代管人,由代管人管理失踪人财产,以保护失踪人与相对人的财产权益。

    申请宣告失踪的人是与失踪人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如父母、配偶等。欠款人的债权人,当然为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法院宣告失踪。

    二、欠款人失踪债权人向谁讨债

    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欠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三、借款时如果有担保人时,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应有的债务。

    综上所述,当债务人失踪时,可以有三种途径进行讨债。讨债的方式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违反法律,以免得不偿失。不要进行暴力和恐吓的方式去讨债,我们要明白的是,法律是保障人民权益的唯一合法的方式。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易分网看到的,谢谢!

    首发网址:https://www.fenl161.com/bj/lvshi/1073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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